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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时间:2024-07-23 03:57:1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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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函〔2009〕50号


银监会:
  你会《关于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有关问题的请示》(银监字〔2009〕8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银监会牵头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防范化解融资担保风险,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制订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督管理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对融资性担保业务进行监管和风险处置,办理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银监会组成,银监会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银监会主席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银监会,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国务院。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制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做好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有关工作。

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刘明康  银监会主席
  成 员:蔡鄂生  银监会副主席
      刘铁男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欧新黔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李 勇  财政部副部长
      姜增伟  商务部副部长
      苏 宁  人民银行副行长
      刘玉亭  工商总局副局长
      宋大涵  法制办副主任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下发《民航系统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下发《民航系统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批准由劳动人事部发布的《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结合民航实际情况,并征得劳动人事部同意,制定了《民航系统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行技师聘任制度,对于发挥高级技术工人的作用,适应经济建设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审慎行事。民航系统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开。

附:民航系统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实行技师聘任制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实行技术职务的一项重要政策,这对鼓励工人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稳定工人队伍,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务院批准,由劳动人事部发布的《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结合民航系统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各部门必须贯彻执行《暂行规定》,加强领导,审慎行事。要明确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技术职务,不是技术称号,不是高级技术工人的普遍晋升;技师必须严格按照技师的任职条件、考核标准、比例限额,并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在技术复杂工种的技术工人中进行
考评、聘任。
二、职务名称。技师的职务名称按不同的技术工种、岗位和历史习惯确定。例如:航空发动机修理技师,航空仪表技师等。
三、工种范围。技师聘任制是在技术比较复杂的工种(岗位)中实行。民航系统的技师应在技术等级线上达到七八级的工种中评聘,具体工种范围如下:
航空发动机修理工、航空无线电修理工、航空仪表修理工、航空电器修理工、发动机附件修理工、气动附件修理工、轮子刹车修理工、螺旋桨修理工、恒速附件修理工、飞机燃油系统附件修理工、起落架修理工、滑油附件修理工、通信导航雷达修理工、救生设备修理工、航空发动机装
配工、航空无线电装配工、航空仪表装配工、航空电器装配工、飞机机身装配工、液压附件装配试验工、航空机械员、航空仪表员、航空电气员、航空无线电员、发动机试车油封工、飞机钣金工、无损探伤工、橡胶塑料工、漆蒙工、机械性能试验工、光谱分析工、油料化验员、油料员、航
空器材油封员、航空材料员、照相设备员、机械检查工、化学分析工、计量检修工、有机玻璃器件制造修理工、金相试验工、金属涂镀电镀工、航空模型木工、航空缝工、机场助航空灯光电工、非金属材料试验工。
四、比例限额。聘任技师比例限额,以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技术工种的工人总数为基数,全局控制在百分之二以内。各单位要依据生产工作需要、生产规模经营管理水平、技术密集程度以及技术工人的素质和构成,进行调剂平衡使用。各单位按规定的比例限额和津贴标准,提出本单位受
聘技师的人数及其所增加的工资总额,由民航局汇总后送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国务院企业工资制度研究小组、劳动人事部核准下达。
五、津贴标准及福利待遇。被聘任的技师,实行职务津贴。职务津贴按每月人均二十元标准核定。具体津贴标准,在不超过国家下达的聘任增资指标范围内,由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不同工种(岗位)的实际情况,在十五元至二十五元幅度内自行确定。技师津贴,从其受聘之月起发给

被聘任技师可享受本单位工程师等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考核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四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2.技工学校或其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或经过自学、职业培训,达到同等水平。
3.具有本工种高级工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并能参与新工艺、新技术的试验研究。
4.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并应用、推广新技术。
5.具有传授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的能力。
七、评审、聘任。技师的评审工作,由民航的劳动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技师考评组织,并按行业、工种不同分别成立技师考评小组,进行具体考评工作。经过技术理论、实际操作和平时生产成绩考核后,进行技术水平、贡献大小和劳动态度综合评定。取得技师合格证书者,由其
所在单位行政领导在规定的比例限额内进行聘任。被聘技师与其所在单位签定聘约,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聘任期限、辞聘和解聘等事宜。
八、执行其他行业技术等级标准的工种,实行技师聘任制,按国务院有关行业归口部门的实施意见办理。
九、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民航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
民航局确定,今年下半年先在民航广州管理局进行试点。



1987年10月1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正案

广西闭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正案


(2003年8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3年8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届第8号公布)



为确保我区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十二条修改为:“民政部门应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加强社会团体、婚姻登记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做好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和调处行政区域争议以及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