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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4-05-31 00:58:22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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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交通部、财政部、公安部、国家计委《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部、财政部、公安部、国家计委(1999年12月28日)


近几个月来,一些单位和个人错误地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修改后即可不缴纳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因而出现了拖欠、拒缴、抗缴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事件,造成国家交通规费大量流失。为保障公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现提出如下
意见:
一、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实施之前,各地仍应严格执行现有交通规费征收的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内河航道养护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海南省燃油附加费等交
通规费的征收工作。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为交通规费征稽创造必要的环境,切实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交通、财政、公安、计划等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通力协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领导、宣传和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征收工作
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征费秩序。
三、各缴费义务人要严格按现行征缴办法和标准,自觉缴纳规费。对漏缴和拖欠的交通规费,交通规费征稽机构要继续追缴其规费并依法收取滞纳金和罚款;对故意妨碍国家征费人员执行公务的,要依法严惩,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交通规费征稽机构和人员要按照《关于加强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1999〕4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1999〕236号)的要求,充分认识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以国家利益为重,坚守
岗位,恪尽职守,保持队伍稳定,照章收费。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登记等工作中,要继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对没有缴纳车辆购置附加费和公路养路费的车辆,不予办理登记;对妨碍国家交通征费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



2000年1月14日

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电频率和台站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电频率和台站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1994年2月7日,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无线电管理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现将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电频率和台站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电频率和台站管理的规定
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无线电出现了快速发展的形势,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无线电波秩序基本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加强无线电管理,进一步促进无线电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服务,现规定如下:
一、无线电频率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的权限和国家无委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家无委对无线电频率实行统一划分和分配,各级无委根据设台审批权限进行合理指配,凡不按已有划分和分配擅自进行指配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做出频率划分或分配的,或超越职权指配频率的,必须立即停止,限期纠正。今后任何新业务和新制式无线电设备的采用,必须符合国家无委统一划分、分配的频段或频率,任何地区和部门均不得自行决定。因特殊需要超出现有规定或国家尚未做出规定的,必须报请国家无委批准。国家无委将根据技术、业务的发展,适时调整频率的划分和分配。
二、立即停止拍卖频率的作法,严禁出租、转让或变相出租和转让频率及以频率入股的行为。凡已拍卖成交的,要立即进行清理。在目前阶段,暂不允许个人设置经营性电台(网络)。
三、为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要重申频率使用纪律。各级无委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无线电业务指配频率;各设台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无线电业务使用频率,不得将分配给部门或系统用于某项业务的频率挪作他用,更不允许未经国家无委批准私自用于开办公众业务。为确保军事通信,军队和地方任何部门不得占用和利用军用频率开办公众业务。各级无委应对军用频率预以保护。
四、严格电台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凡是按规定需经批准和发放电台执照的电台,未经批准使用的,应立即补办批准手续,否则一律视为非法电台,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电管理条例》规定严加处理。
五、目前有些地区设台天线过高,功率偏大,特别是在高山、高塔等制高点上设台,不但干扰了其它城市、地区电台的正常工作,而且自己也容易受到干扰。各级无委办公室要加强频率复用的科学规划与管理,有效地提高频谱利用率。在审批电台设置、使用时,要严格限定天线高度及电台发射功率,有效控制边界信号场强,坚决制止擅自加高天线、提高电台发射功率的作法,以确保正常的无线电频率复用。
六、为进一步挖掘和开发频率资源,国家将鼓励或规定使用能压缩通信频带、提高信道内电台容量或信息传输量的新设备、新技术,鼓励和支持频率复用,充分挖掘现有无线通信网的潜力,并逐步开发使用高频段的无线电频谱。其具体办法由国家无委商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七、近几年,卫星通信发展很快,静止卫星轨道和频率资源的开发使用已成为无线电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工作。国家无委将加强对空间电台(静止卫星轨道位置和频率)及其卫星地球站的管理,制定有关使用静止卫星轨道和频率的申报、协调、审批规定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的规定,各单位、各部门都必须严格遵守,以维护我国权益,适应卫星通信的发展。
八、各级无委要同军队积极配合,加强对空中电波信号的监测工作,对于违法违章操作的电台,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予以严肃处理。各无线电使用单位和个人应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监督检查。
九、随着通信产业的改革开放,对部分电信业务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为了适应新的技术发展和满足业务需求的增长,部分经营性业务使用的频率,也要正确运用经济杠杆手段合理调节频率的使用。国家无委拟会同财政部、国家计委对部分经营性业务使用的频率资源的收费标准作适当调整。所收款项分别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并支配用于无线电管理设施、技术手段和业务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关于批准法国、丹麦、比利时、美国等十三家生产企业的肉类产品在我国市场试销的通知

动植物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关于批准法国、丹麦、比利时、美国等十三家生产企业的肉类产品在我国市场试销的通知

          (动植检动函〔1998〕32号)

 

各口岸动植物检疫局、动物检疫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对中国输出动植物产品的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在批准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11家肉类生产厂家的肉类产品在我国市场上试销的基础上,根据赴法国、丹麦、比利时、美国对四国出口肉类检疫管理体制、法规、检疫检验体系及猪禽屠宰加工企业兽医卫生状况的考核结果,确定其中的十三家(名单见附页)企业既符合输出国的各项规定条件,也符合我国对国外肉类生产厂家注册的条件草案的要求。因此,国家局决定批准法国、丹麦、比利时、美国的十三家肉类屠宰加工企业的肉类产品在我国市场试销。

  1、批准企业生产的肉类产品在中国市场进行试销的期限为一年,自1998年4月1起至1999年4月1日止。

  2、在试销期间内,批准企业的肉类产品一律分别由与国外肉类生产厂家联合申

请的广州市利华工贸公司和香港海松有限公司直接进口。香港海松有限公司指定广州市水产进出口公司、中山市水产进出口公司、上海燕海龙乡农产品有限公司负责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3、肉类产品进口前,须由广州市利华工贸公司和香港海松有限公司指定的广州

市水产进出口公司、中山市水产进出口公司、上海燕海龙乡农产品有限公司报国家局审批,广州市水产进出口公司、中山市水产进出口公司、上海燕海龙乡农产品有限公司办理审批手续时,需持香港海松有限公司的书面委托函。指定的进境口岸为广州、深圳、拱北、上海、天津、大连。

  4、向中国出口的肉类产品须是批准企业屠宰、加工的肉类产品,禁止将非批准

企业的肉类产品向中国出口,否则取消试销资格。

  5、当被批准出口肉类产品的企业所在国家发生疫情时,相关产品禁止向中国出

口。

  6、批准企业的肉类产品须用冷藏集装箱直运上述指定口岸。同一集装箱内只能

装载批准品种的肉类产品,不得装载其它任何产品。集装箱须由出口国官方检疫检验机构加施的铅封或其他金属封识。在集装箱抵达中国口岸时,未经中国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许可,不得开启封识。

  7、向中国出口的肉类产品,在每一外包装上清楚地标明注册厂家的名称、地址

、注册编号、产品名称、件数、重量、生产日期,并加贴出口国官方检疫检验机构的带注册号的检疫合格标志或检疫检验印章。每一个集装箱须随附一份出口国检疫机关签发的卫生证书,证书中须注明注册厂的名称、地址、编号、收货人、发货人、启运地和目的地,集装箱号码、封识号码等。

  8、肉类产品进境前或进境时,须由广州市利华工贸公司、广州市水产进出口公

司、中山市水产进出口公司、上海燕海龙乡农产品有限公司向进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经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合格者,加施检疫合格标志。

  9、符合上述要求的肉类产品即可在我国市场销售,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对肉类

产品的存放及销售情况进行监督。

  10、国家局要求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加大执法力度,凡来自未经国家局注册的国外生产企业的肉类产品,一律限定在动植物检疫机关注册监管的宾馆、饭店做配餐用,或在动植物检疫局注册的工厂熟制或来料加工全部出口,严禁在市场销售。

  附件:经国家局批准在我国市场试点鲜销肉类产品的比利时、法国、丹麦、美国的生产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验疫局

                        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经国家局批推在我国市场试点鲜销肉类的比利时、

           法国、丹麦、美国的生产企业名单

 

        广州市利华工贸公司代理申请的美国企业名单

 

┌────────────┬───────────────────┬────┬───┬─────┐

│ 名 称        │  地 址              │注册号 │产品 │生产能力│

│            │                   │    │   │ (吨)  │

│            │                   │    │种类 │     │

├────────────┼───────────────────┼────┼───┼─────┤

│GOLD KIST ELLIJAY    │PO BOX MELLIJAY GA 30540       │ P40  │鸡肉类│1488│

├────────────┼───────────────────┼────┼───┼─────┤

│GOLD KIST SUMTER    │2050 HIGHWAY 15 SOUTH       │ P17980│鸡肉类│ 2230  │

│            │SUMIER SC 29150            │    │   │     │

├────────────┼───────────────────┼────┼───┼─────┤

│GOLD KIST       │PO BOX 1086 RUSSELLVILLE       │ P17500│鸡肉类│ 12994  │

│RUSSELLVILLEAL     │ AL  35653             │    │   │     │

├────────────┼───────────────────┼────┼───┼─────┤

│GOLD KIST BOAZ     │PO BOX 474 BOAZ AL          │ P413 │鸡肉类│ 770   │

├────────────┼───────────────────┼────┼───┼─────┤

│TYSON FOOD INC.     │600 N. BERRY ST. SPRINGDELE      │ P5842 │鸡肉类│ 3650  │

│BERRY ST. PROCESSING  │ARKASAS. 72764            │    │   │     │

│PLANT          │                   │    │   │     │

├────────────┼───────────────────┼────┼───┼─────┤

│TYSON FOOD INC.     │200 EAST CHERRY ST. CLARKSVILLE,   │ P7101 │鸡肉类│ 11226  │

│GLARKSVILLE       │  ARKANSAS, 72830          │    │   │     │

│PROCESSING PLANT    │                   │    │   │     │

├────────────┼───────────────────┼────┼───┼─────┤

│TYSON FOOD INC. PINE  │5505 JEFFERSON PARKWAY,       │ P13456│鸡肉类│ 3280  │

│BLUFF/JEFFERSON     │                   │    │   │     │

│PARKWAY PLANT      │PINE BLUFF,ARKANSAS 71601      │    │   │     │

└────────────┴───────────────────┴────┴───┴─────┘

 

     香港海松有限公司代理申请的法国、丹麦、比利时企业名单

┌──────────┬──────────────┬──────┬────┬─────┐

│名 称       │  地 址         │注册号   │产品种类│ 生产能力│

│          │              │      │    │ (吨) │

├──────────┼──────────────┼──────┼────┼─────┤

│SOVIBA SUD ROUTE  │BP 70 SAINT MAIXENT L’   │ 792460  │猪肉类 │ 1580 │

│DEPARTEMENTALE 737 │ECOLE,FRANCE        │ 2 CEE   │    │    │

├──────────┼──────────────┼──────┼────┼─────┤

│DANISH CROWN A.   │ANDREAS STENBERGSPLADS 4  │ 32    │猪肉类 │ 6070 │

│M.B.A.       │HORSENS 8700        │      │    │     │

├──────────┼──────────────┼──────┼────┼─────┤

│DANISH CROWN A.   │SLAGTERIVEJ 2 GRINDSTED 7200│ 340    │猪肉类 │ 4860 │

│M.B.A.       │              │      │    │     │

├──────────┼──────────────┼──────┼────┼─────┤

│N.V. GOEMAERE    │MUIZELSTRAAT 2 WEVELGEM   │ 181    │猪肉类 │ 2978 │

│          │BELGIUM           │      │    │     │

├──────────┼──────────────┼──────┼────┼─────┤

│DAT-SCHAUB A.M.B.A. │88 STOREGADE ESBJERG    │ 417    │猪肉类 │ 14950│

├──────────┼──────────────┼──────┼────┼─────┤

│ABATTOIR JEFFROY ZI │ABATTOIR JEFFROY ZI 29520  │ 29.027.  │猪肉类 │ 1010 │

│29520 CHATEAUNEUF  │CHATEAUNEUF DU FAOU     │ 01    │    │    │

│DUFAOU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