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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时间:2024-07-12 06:55:1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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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


关于印发《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重庆、湖北、湖南、贵州、四川省(市)旅游局、三峡办、移民局、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办、交通厅(委)、水利厅(局):
  长江三峡是我国最主要的旅游目的地之一,是我国参与国际旅游市场竞争的拳头产品。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长江三峡旅游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为推动三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带动西部开发,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长期以来,三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贫困人口比重高,产业发展基础弱,发展任务艰巨。
  随着三峡工程建设的推进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长江三峡旅游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极大地提高了三峡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库区交通条件、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为三峡旅游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进一步发挥好长江三峡旅游品牌优势、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协调和整合好各方面的力量,推进长江三峡旅游业发展,使之尽快成为三峡库区新兴支柱产业,是建设世界旅游强国,促进三峡库区移民稳定和发展,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三峡移民安置和库区生态经济建设,促进三峡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进西部旅游发展战略的实施,国家旅游局、国务院三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交通部、水利部共同组织编制了《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现将规划纲要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附: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旅游局        国务院三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西部开发办
                       交通部           水利部
                            2004年7月8日


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

  一、规划性质、范围和期限
  (一)本规划纲要是指导三峡工程建设期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的总体性文件,旨在促进三峡库区及其周边地区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三峡库区移民发展致富,促进三峡区域旅游合理分工协作。
  (二)本规划范围包括以下核心区和辐射区:以长江三峡175米水位库区所涉及市县区为核心区,以重庆市其它区县、宜昌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张家界市、湘西州、铜仁地区、遵义市、广安市、泸州市等地为辐射区。
  (三)三峡工程建设期间是长江三峡旅游发展变化最大的时期,也是旅游发展不确定性因素出现最多的时期,鉴此,本规划期限确立为2004年至2010年。2010年后根据规划区旅游发展变化情况进行修订。

   二、旅游发展基本原则
  (四)突出"新三峡",立足"大三峡",针对三峡工程建设所产生的一系列新变化对未来旅游发展的影响,整体推进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
  (五)坚持三峡品牌的统一性和完整性,着力打造"新三峡"旅游品牌,实施品牌开发、品牌经营和品牌管理。
  (六)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强化三峡区域旅游环境建设,加强自然文化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
  (七)坚持统筹和协调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旅游与库区移民工作协调发展,推进旅游与其他产业协调发展,推进库区与周边旅游协调发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旅游业发展目标
  (八)长江三峡库区旅游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将三峡旅游建设成以新三峡为品牌,以自然生态观光和人文揽胜为基础,以休闲度假和民俗体验为主体,以科考探险和体育竞技为补充,融生态化、个性化和专题化为一体,具有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九)规划期内将旅游业培育成库区支柱产业。到2005年,三峡旅游区(不含泸州、广安、华莹,下同)接待入境旅游者120-125万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5.5-6.5亿美元;接待国内旅游者9000万-1亿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达到500-55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的12.5%,形成支柱产业格局。
到2010年,三峡旅游区接待入境旅游者195-215万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10.5-12亿美元;接待国内旅游者1.6-1.8亿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达到1000-12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的15%,进一步壮大旅游支柱产业。

  四、区域旅游形象定位
  (十)新三峡旅游总体形象为"永恒的遗产·巨变的景观"。永恒的三峡遗产内涵可包括:自然奇观宝库·峡江文化长河·民俗风情沃野;巨变的三峡景观内涵可包括:世界水电明珠·人间第一峡湖·全球移民奇迹

   五、旅游发展的空间布局
  (十一)三峡旅游发展空间架构为"两极、三轴、三区、四带"。
  两极分别为重庆都市旅游增长极和宜昌都市旅游增长极。
  三轴为以长江干线航道及沿线公路和铁路等为骨架,以重庆和宜昌为两大节点,包含传统三峡旅游线路的所有旅游吸引物的主干发展轴线;以东北-西南走向的209国道为依托,辐射带动神农架、大宁河、恩施、张家界、湘西州、同仁等地的"湘鄂陕"旅游发展辅轴;以西北-东南走向的乌江下游和渝怀铁路及区内公路为依托,辐射带动川东、渝西、赤水河等地的"川渝黔"旅游发展辅轴。
  三区为重庆大都市商务旅游片区、新三峡生态·文化旅游片区、两坝一峡·水电明珠旅游片区,是三峡区域旅游核心区。
  四带为赤水河旅游辐射带、乌江-梵净山旅游辐射带、清江旅游辐射带,是三峡区域辐射区的子区域。
  (十二)三峡旅游中心地体系。重庆、宜昌为区域主导进出通道城市,万州、张家界为区域辅助进出通道城市;黔江、铜仁、遵义、卢州、恩施、吉首为区域内部旅游中心城市;其他县级以上城市为区域旅游目的地城市。

  六、旅游产品开发
  (十三)新三峡旅游产品开发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着力构建游船旅游、移民旅游、历史文化旅游、自然生态旅游、都市旅游、节事会展旅游和三峡工程旅游等7大类旅游产品,深度挖掘产品内涵,形成多样化旅游产品体系。
  (十四)三峡旅游主干线着力提升游船度假旅游、高峡平湖观光旅游和峡江文化旅游。重庆大都市商务旅游片区着力开发商务会务旅游、环城市休闲度假旅游、三峡自然与文化博物馆展示;新三峡生态·文化旅游片区主要开发移民旅游、高峡平湖观光、自然生态探秘、峡江文化体验和体育运动旅游;两坝一峡·水电名城旅游片区重点开发水电工程参观和水电文化旅游。
  (十五)辐射区主要开发自然生态旅游和民族民俗旅游。赤水河旅游辐射带着重开发酒乡文化、长征之路和自然生态旅游;乌江-梵净山旅游辐射带主要开发乌江画廊观光、梵净山生物多样性观赏、宗教朝觐、岩溶奇观等旅游产品;清江旅游辐射带着力开发生态休闲旅游产品、漂流探险、洞穴探秘、民族民俗文化等旅游产品;湘西-张家界旅游关联带着力开发自然奇观、生态探险和土家族苗族文化旅游产品。
  (十六)进一步提升改造大三峡自然与文化旅游、小三峡自然与文化旅游、神农溪自然休闲与纤夫文化旅游、香溪河屈原·昭君故里文化旅游、白帝城古迹旅游、张飞庙古迹旅游、石宝寨古迹旅游、丰都名山文化旅游、白鹤梁水文古迹与科学考察旅游、神农架自然遗产旅游等传统旅游产品。
  (十七)着力打造三峡大坝世界水电明珠旅游、天坑地缝自然奇观旅游、坝区高峡平湖休闲度假与观光旅游、九畹溪漂流探险旅游、巫峡十二峰自然文化休闲旅游、万州文化村世界移民旅游、雪宝山生态休闲旅游、红池坝生态休闲旅游、仙女山高山草场自然休闲旅游、长寿湖湖泊度假旅游等旅游新产品。

   七、旅游线路规划
  (十八)着力推广库区4条精品旅游线:①长江三峡黄金水道旅游线(三峡大坝-巴东-巫山-奉节-万州-忠县-丰都-涪陵-重庆);②宜万旅游线(三峡大坝-巴东-巫山-奉节-万州);③东部"双神"旅游线(三峡大坝-香溪-神农架-神农溪-三峡大坝);④中部生态精品旅游线(万州-开县-巫溪-神农架-三峡大坝)。
  (十九)努力培育6条区域旅游线:①宜昌-神农架-神农溪-张家界;②万州-利川-凤凰古城-梵净山;③宜昌-恩施-利川-万州;④重庆-乌江画廊-梵净山-铜仁;⑤重庆-赤水遵义-贵阳;⑥武当山-神农架-长江三峡-张家界。

   八、旅游市场营销规划
  (二十)新三峡旅游市场应形成以观光旅游市场和商务旅游市场开发为基础,以休闲度假游、生态游、民族文化与民族风情体验游等旅游市场开发为主体,以其他特种旅游市场开发为补充的旅游市场格局。
  (二十一)新三峡入境旅游市场开发应以东亚、东南亚、港澳台地区市场开发为先导,以欧洲、北美洲和澳洲旅游市场开发为主体,其他地区旅游市场开发为补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应以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及珠江三角洲地区都市旅游市场开发为主体,以其他区域旅游市场开发为补充。
  (二十二)新三峡旅游产品的营销,要建立全球营销网络,主办系列化主题节事活动,建立三峡旅游产品信息中心,制定多方协作的宣传促销计划是,进行新三峡旅游产品系列宣传。国家旅游局、国务院三峡办会同有关省市人民政府在加强和整合三峡国际旅游节庆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新三峡旅游产品和品牌宣传。

   九、旅游交通规划
  (二十三)进一步加强三峡库区航空口岸建设,把重庆、宜昌建设为国家一级航空口岸,加强万州、张家界、铜仁机场建设,增开库区主要航空口岸与我国主要入境旅游目的地的国际航线和国际航班,扩大库区与国内主要客源城市的航线和航班,加强长江三峡区域内部航线建设。
  (二十四)进一步提升三峡库区旅游航道体系,把重庆、宜昌、万州建设成为三峡库区对外旅游枢纽港口,把秭归、巴东、涪陵、泸州建设成为区域性旅游重要码头,加强香溪河口、巫山、奉节、云阳、张飞庙、石宝寨、西沱、丰都等地旅游码头建设,以人为本,完善旅游码头功能体系。
  (二十五)加快三峡库区旅游公路交通建设,完善库区内部旅游公路体系,加强旅游公路配套建设,提升库区与周边地区的通达能力。重点建设库区内8条跨区县旅游公路:
  奉节-巫溪-神农架大九湖-木鱼镇二级公路;
  木鱼镇-巴东神农溪-官渡口三级公路;
  巫山-大昌-巫溪三级公路;
  开县-雪宝山-红池坝-巫溪三级公路;
  奉节-新民-五马-兴隆-白杨坪三级公路;
  石柱-西沱三级公路;
  涪陵-丰都-石柱-忠县二级公路;
  石柱-彭水二级公路。

   十、库区旅游移民安置规划
  (二十六)加快三峡旅游业发展对促进库区移民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旅游业发展将为库区提供大量就业机会,进一步拓展移民安置渠道,加速库区经济与社会结构转型,促进三峡库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十七)规划期内,库区旅游将新增就业岗位18.5万个,约占当前库区剩余移民总量(40.8万人)的45%。其中,旅游住宿业和旅行社业新增就业岗位约6.2万个,旅游带动交通、餐饮、商贸、通讯等相关产业新增就业机会12.3万个。
  (二十八)为实现库区旅游业对移民稳定和发展的目标,需要各地方和各部门制定更加积极的旅游投资、旅游消费和移民就业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要通过简化移民安置旅游企业立项批复、工商登记程序,给予移民安置旅游企业更优惠的所得税政策、土地使用政策。

   十一、三峡旅游区域分工与协作
  (二十九)全方位对内、对外开放三峡旅游市场,鼓励优势资本、设施、人才、技术跨行政区域流动;在产品开发、线路组织、宣传促销等方面加强区域协调,杜绝地区割据;进一步探索更加紧密的省际旅游协作机制,整合三峡国际旅游节等宣传促销活动,按照"品牌共享、分工协作"的原则,打造精品宣传活动,避免品牌分割;进一步强化县域旅游合作,创新区县旅游合作机制,研究探讨巫山与巫溪等邻近地区,及神农架与兴山、巴东等地的旅游合作新机制。
  
   十二、旅游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
  (三十)切实加强三峡库区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持旅游景区容量与旅游开发活动的协调统一,严格限制可能导致景区内地质地貌、大气、土壤、水体污染的旅游活动项目。加强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对库区内的各类自然保护区,要科学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实施分区管理。
  (三十一)加强库区各类污染物的管理和控制,按照水功能区划的要求,对于水上旅游、岸边旅游及各类服务要增加排污控制及污染物处理,认真做好库区旅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加强库区监测,加强山洪灾害防治。
  (三十二)要认真研究三峡库区消落带的绿化和美化问题,合理安排库区生态绿化与景观绿化的有机结合,加快建设环库区绿色生态屏障。
  (三十三)要建立库区旅游突发事件救援体系和环境灾害预警系统,积极开展公众环境与灾害教育。大力开展文明旅游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教育。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汇发〔2011〕10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促进银行业务电子化、网络化发展,便利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和个人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同时规范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银行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其中,银行开办境外个人电子银行结汇业务的,技术上应具备自动提取境外个人身份信息、并以“国别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的形式自动录入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暂不具备技术条件的银行可先开办境内个人业务,待条件具备后再向外汇局报备开展境外个人业务。
二、各银行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应严格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的要求,实现对本行柜台和电子渠道分拆结售汇行为的统一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业务)010-68402449 68402152
(技术)010-68402377

附件:《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http://www.safe.gov.cn/model_safe/laws/pic/20110315164649764.doc
附:电子银行系统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的技术要求
http://www.safe.gov.cn/model_safe/laws/pic/20110315164704343.doc
司法救助情况之调查

黄玉雪


  司法救助,是指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时,人民法院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实行诉讼费用缓、减、免的一项救济制度。 司法救助在保障经济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实现公平、弘扬正义等方面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将开展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作为实践司法为民宗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让确有困难的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人民群众打得赢官司,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司法救助工作基本情况
  2008年至2010年,北安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13件次,减、缓、免收诉讼费用41.68万元(见图一),共236位当事人通过司法救助途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中残疾人26人,因为生活困难接受国家救济75人了,鳏寡孤独73人,特困企业48人(见图二)。
图一

图二
  二、司法救助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对司法救助认识不够。相当多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不懂得用这一制度救济自己的合法权利;社会各界对这一制度了解不多,不支持、不配合这一制度的实施。
  2、司法救助资源严重不足。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贫富分化的速度逐渐加快,社会弱势群体迅速膨胀,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低,合法权益易受损害,由此产生的纠纷呈上升趋势,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雇员受害等巨额赔偿案件也是逐年上升,等等,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现实需求越来越多,而法院本来办案经费就严重不足,能够负担的司法救助很少,司法救助供需矛盾非常尖锐,不少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未能获得充分的救助。
  3、司法救助的方式过于单一。目前的救助方式主要是诉讼费的缓减免,只注意到了让弱势群体没钱打得起官司,而社会弱势群体除了经济困难外,其诉讼能力也严重不足,有理往往打不赢官司,而这一点经常被忽视。
  4、司法救助体制机制未建立起来,严重制约着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虽然己出台了相关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但由于主观认知不足,上下内外运作不力,相关的体系体制机制没有形成,司法救助制度的整体性、保障性并未发挥出来。
  三、对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的几点建议
  1、全社会都要高度认识司法救助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到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是社会主义法制和民主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社会实质公平的需要是确保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公正、文明、科学的重要标志,是建立社会和谐秩序的必要保障。认识到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可弥补社会保障措施的欠缺,是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内外要形成以上共识,这是实施这一制度的思想基础。
  2、广泛宣传普及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使之深入人心,成为人们法治观念、正义理念和法文化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弱势群体懂得运用这一制度救济自己的合法权利,司法者深知肩负的责任和义务,社会各界监督、支持并参与这一制度的实施。
  3、增设司法救助专项经费,保证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正常开支。这是实施司法救助的物质基础,没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就难以全面有效地实施司法救助制度。
  4、按照制度化、规范化要求,自上而下、自内而外建立和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体系、体制、机制,界定主体,明确责任,强化功能,运作有序、有力,使之真正成为现代司法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有效地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更全面、更广泛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黄玉雪